第1條 目的
本使用條款旨在遵守並規定SNUPS整形外科(以下簡稱「醫院」)提供的SNUPS整形外科網站(以下簡稱「網站」)服務的使用相關事項,
包括醫院和用戶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事項及其他必要事項,依據電信基本法、電信事業法、個人資訊保護法及其施行令的規定。
第2條 定義
① 「用戶」是指連接網站並根據本條款接受醫院提供的服務的會員和非會員。
② 「服務」是指無論通過何種終端設備(包括PC、TV、行動終端等各種有線無線設備)會員都可以使用的網站相關各項服務。
③ 「會員」是指同意網站條款並提供個人資訊完成會員註冊,與網站簽訂使用合約並持續獲得資訊,
能夠持續使用網站提供的服務的人。
④ 「非會員」是指未註冊為會員而使用醫院網站提供的服務的人。
⑤ 「發布內容」是指「會員」在使用「服務」時在服務上發布的圖片、文字、影片等資訊形式的文章、照片、影片及各種檔案和連結等。
第3條 條款的公示和修訂
① 「醫院」將本條款的內容以及名稱、地址、聯繫方式(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地址等)公示在網站首頁,以便用戶了解。
② 「醫院」可在不違反相關法令的範圍內修訂本條款。
③ 「醫院」修訂條款時,應註明適用日期和修訂原因,連同現行條款一起在首頁公告,從適用日期前7天起至適用日期前一天止。
④ 「醫院」修訂條款時,修訂後的條款僅適用於適用日期之後,在此之前已簽訂的合約仍適用修訂前的條款規定。
但是,如已簽訂合約的用戶希望適用修訂後條款的規定,在第3項規定的修訂條款公告期間內向「醫院」發送並獲得「醫院」同意,
則可適用修訂後條款的規定。
⑤ 如「會員」不同意適用修訂後的條款,「醫院」不得適用修訂後條款的內容,在此情況下會員可解除使用合約。
但是,如存在無法適用現有條款的特殊情況,醫院可解除使用合約。
⑥ 本條款未規定的事項及本條款的解釋,依據相關法令或商業慣例。
第4條 條款外準則
本條款未規定的事項或解釋,依據相關法令或商業慣例。
第5條 使用合約的簽訂
① 使用合約在欲成為「會員」的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同意條款內容後提出會員註冊申請,
「醫院」批准該申請後即告成立。
② 「醫院」原則上批准「申請人」使用「服務」的申請。
但是,「醫院」對以下情形的申請可不予批准或事後解除使用合約:
1. 申請人曾因本條款喪失會員資格,但獲得「醫院」重新加入批准者除外。
2. 非實名或使用他人名義的情況
3. 填寫虛假資訊或遺漏「醫院」要求的內容進行申請時
4. 未滿14歲兒童未獲得法定代理人(父母等)同意的情況
5. 因用戶自身原因無法批准或違反規定的各項事項進行申請的情況
第6條 個人資訊保護義務
「醫院」依據《資訊通信網法》、《個人資訊保護法》等相關法令的規定,努力保護「會員」的個人資訊。
個人資訊的保護和使用適用相關法律及「醫院」的個人資訊處理方針。
但是,「醫院」官方網站以外的連結網站不適用「醫院」的隱私權政策。
第7條 對「會員」的通知
① 「醫院」對會員進行通知時,可發送至會員向醫院提交的電子郵件地址。
② 在執行上述第1項時,如會員向醫院提交的電子郵件地址因故意或疏忽與實際電子郵件地址不符,
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的民事和刑事法律責任由該會員承擔。
③ 「醫院」對不特定多數會員的通知,可在佈告欄上公告1週以上代替個別通知。
第8條 「會員」義務
① 「會員」不得從事以下行為:
1. 申請或變更時登記虛假內容
2. 盜用他人資訊
3. 變更「醫院」公布的資訊
4. 發送或發布「醫院」規定以外的資訊(電腦程式等)
5. 侵犯「醫院」及其他第三方的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
6. 損害「醫院」及其他第三方名譽或妨礙業務的行為
7. 在「服務」上公開或發布猥褻或暴力訊息、圖片、聲音及其他違反公序良俗的資訊的行為
8. 未經「醫院」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服務」的行為
9. 其他違法或不當的行為
② 「會員」應遵守相關法律、本條款的規定、使用指南及「服務」相關公告的注意事項、「醫院」通知的事項等,
不得從事妨礙「醫院」業務的行為。
第9條 「醫院」義務
① 「醫院」不從事相關法律和本條款所禁止或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
為持續穩定地提供「服務」竭盡全力。
② 「醫院」應建立保護個人資訊(包括信用資訊)的安全系統,以便「會員」安全使用「服務」,
並公示和遵守個人資訊處理方針。
③ 「醫院」認為「會員」就服務使用提出的意見或不滿是正當的,應予以處理。
對「會員」提出的意見或不滿,通過電子郵件或登記的聯繫方式向「會員」傳達處理過程和結果。
第10條 服務提供及變更
① 「醫院」提供以下各項服務:
1. 通過網站提供的預約服務
2. 通過網站提供的諮詢服務
3. 通過網站提供的醫療資訊服務
4. 其他「醫院」規定的服務
② 「服務」原則上全年無休,每天24小時提供。
③ 「醫院」因電腦等資訊通信設備的維修檢查、更換及故障、通信中斷或運營上有相當理由時,
可暫時中斷「服務」的提供。此時「醫院」按第7條【對「會員」的通知】規定的方式通知「會員」。
但是,如「醫院」有無法事先通知的不得已原因,可事後通知。
④ 「醫院」如有必要提供服務,可進行定期檢查,定期檢查時間依服務提供頁面公告為準。
⑤ 「醫院」如有相當理由,可根據運營上、技術上的需要變更正在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服務」。
⑥ 「醫院」可根據「醫院」的政策和運營需要修改、中止、變更免費提供的服務的部分或全部,
除非相關法律有特別規定,不向「會員」另行補償。
第11條 服務使用費
① 所有註冊為「會員」的人均可免費使用服務。
② 「醫院」將服務改為收費時,應在收費實施前在服務上公示收費的時間、政策、費用。
第12條 預約掛號服務
① 會員如有需要,可使用通過網站提供的預約掛號服務。
② 所有會員對事先預約的診療負有誠實信用義務。
③ 「醫院」對會員使用預約掛號服務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所有損失,除「醫院」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外,不承擔民事和刑事法律責任。
第13條 諮詢服務
① 線上諮詢服務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代替實際診療、診斷及手術等實際醫療行為。
② 「醫院」盡最大努力維護安全,確保會員的諮詢內容不會洩露給諮詢醫師和服務管理員以外的第三方。
但是,如屬於以下情形,「醫院」對諮詢內容的公開及遺失不承擔責任:
1. 因會員疏忽導致密碼洩露的情況
2. 會員使用「刪除諮詢」功能的情況
3. 天災等其他不可抗力的情況
③ 在網站上進行的諮詢內容可以無法識別特定個人的形式用於以下目的:
1. 統計製作、學術活動
2. 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情況
3. 作為FAQ活用及醫院運營所需的基礎資料
④ 諮詢答覆內容是各專業醫師基於醫學知識的主觀答覆,不代表「醫院」服務的意見。
⑤ 如申請以下諮詢,可能不提供全部或部分諮詢服務:
1. 同一會員重複申請相同內容諮詢的情況
2. 使用違反常識的表達申請諮詢的情況
3. 申請要求診斷名稱的諮詢的情況
4. 申請關於診療費、檢查費、藥品價格等的諮詢的情況
5. 對在其他醫療機構接受的內容進行確認性提問的情況
6. 無特定理由誹謗或損害醫療機構或專業醫師名譽的情況
第14條 醫療資訊服務
① 服務提供的內容是概括性和一般性的,僅供資訊提供。
服務提供的資訊或諮詢絕對不能代替醫學診斷。
服務提供的資訊或諮詢絕非旨在代替醫學診斷、診療或治療。
如對您的健康狀況有任何疑問或擔憂,應實際就診專業醫師進行診斷。
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因服務提供的資訊而忽視醫學診斷或延遲接受診斷、診療或治療。
② 「醫院」不推薦服務中提及的任何特定檢查、產品或治療方法。服務中表達的個人意見均為相應作者的意見。
③ 接受本服務的資訊、參與服務的專業醫師或使用服務的其他會員或訪客的意見完全由用戶自行判斷。
因此,「醫院」對因向會員提供的任何產品的使用、資訊、想法或指示而導致的任何損害、傷害或其他不利後果不承擔責任。
第15條 著作權的歸屬
① 「醫院」創作的著作物的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歸「醫院」所有。
② 「會員」未經「醫院」事先同意,不得將通過使用網站獲得的資訊以修改、複製、傳送、出版、發行、廣播或其他方式
用於營利目的或讓第三方使用。
第16條 「發布內容」管理
① 如「會員」的「發布內容」包含違反《資訊通信網法》及《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的內容,
權利人可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的程序要求停止發布和刪除該「發布內容」,「醫院」應依據相關法律採取措施。
② 「醫院」即使在沒有上述權利人要求的情況下,如有認定存在侵權的理由或違反其他「醫院」政策及相關法律的情況,
可依據政策及相關法律對該「發布內容」採取臨時措施等。
第17條 合約解除
① 「會員」可隨時通過服務首頁的資訊管理選單申請解除使用合約,
「醫院」應依據相關法律等規定立即處理。
② 「會員」解除合約時,除「醫院」依據相關法律及個人資訊處理方針保留會員資訊的情況外,解約後「會員」的所有數據將立即銷毀。
③ 「會員」解除合約時,「會員」發布的「發布內容」、被他人再次發布或
在公開佈告欄上登記的「發布內容」等不會被刪除,請在退出前事先刪除。
④ 「醫院」在「會員」有以下行為時,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解除使用合約或設定期限中止服務使用:
1. 違反公共秩序及公序良俗的情況
2. 涉及犯罪行為的情況
3. 以損害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為目的計劃或實施使用服務的情況
4. 盜用他人ID及密碼的情況
5. 損害他人名譽或造成不利的情況
6. 同一用戶以不同ID進行雙重註冊的情況
7. 對服務造成危害等妨礙健康使用的情況
8. 違反其他相關法令或醫院規定的使用條件的情況
第18條 責任限制
① 「醫院」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無法提供「服務」時,免除「服務」提供的責任。
② 「醫院」對因「會員」自身原因導致的「服務」使用障礙不承擔責任。
③ 「醫院」對「會員」就「服務」發布的資訊、資料、事實的可信度、準確性等內容不承擔責任。
④ 「醫院」對「會員」之間或「會員」與第三方之間通過「服務」進行交易等的情況免責。
⑤ 「醫院」對免費提供的服務使用,除非相關法律有特別規定,不承擔責任。
第19條 爭議調解
① 除本使用條款規定的情況外,因服務使用而產生的各種問題的爭議應盡量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② 因服務使用而產生的爭議如提起訴訟,以「醫院」所在地管轄法院為管轄法院。
【附則】
本條款自2024年1月1日起適用,在新條款發布前持續有效。